- A+
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陕西省水利厅负责整改的黄河相关流域水资源管理粗放问题、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整改的铁路专用线问题、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整改的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管网混错接摸底排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27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具体整改问题及情况:
九、省水利厅工作推进迟缓,陕西省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拟定近10年没有正式印发,2007年确定需要编制的40多条河流综合规划均未印发实施,相关流域水资源管理粗放,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对违规取用水监管不严,全省仍有3万余个取水口没有纳入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编制完成《陕西省黄河“八七”分水指标现状核查及中长期需求分析》。将黄河流域各干支流取水监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5年4月 21 日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已正式印发。
(二)省水利厅对全省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情况逐条进行摸底梳理。省水利厅开展剩余33条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包括7条我省境内跨省区河流),制定印发工作通知,明确了规划修编范围、规划修编重点内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同时,积极配合水利部开展汉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三)省水利厅启动规划修编及环评任务书编制工作,并将修编任务调整为省级负责编制14条,市级负责编制19条(将漏水河、清涧河、任河、褒河4条河流从市级编制调整为省级编制)。2022年8月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开展任务书编制审查等前期预研工作,年底全面启动规划修编,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23年9 月之后,先后编制完成石川河、漆水河、水河、旬河、 丹江、西汉水、渠江、堵河、褒河、清涧河、渭河、褒河、皇甫川、任河等14条流域综合规划,先后两次征求省级各相关部门及相关地市人民政府意见,组织对规划报告进行技术审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组织对14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环评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0日,省级负贵编制的14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已全部印发实施。印发《关于开展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调度的通知》,强化对各级负贵编制的流域综合规划编制进展情况的跟进调度。截至2025年12月29日,市级负贵的牧马河、金钱河、黑河、涝河、沣河、灞河、岚河、 月河、坝河、三水河(马栏河)、延河、云岩河、仕望河、孤山川、秃尾河、佳芦河、榆溪河、银花河、千河19条流域综合规划已经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全部印发实施。
(四)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指导督促各市加快无证取水项目取水许可证办理,按日统计、按月通报整改进展。对无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口实施分类处置,取缔一批、整改一批、办证一批,整改项目100%完成,截止2023年12 月底,已将全省19.2万个取水口全部纳入监管。
二十、陕西省有关部门在铁路专用线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配套、土地征用等方面统筹协调不够,关中地区列入国家、省铁路专用线的7条重点项目应于2020年年底建成,但截至督察时仅建成1条。全省92家年运量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中,仅有53家接入铁路专用线,专用线接入比例为57.6%;已接入的53家企业中,铁路货运量占总货物量的65.2%,与国家要求2020年年底达到“两个80%”的目标有较大差距。渭南市经济开发区牵头负责的国际现代物流港项目铁路专用线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铜川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提出,2017年前建成运营美鑫西北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但截至督察时还处于建设前期,公路运输仍占园区货运量的90%。
整改落实情况:(一)我委持续加强对重点铁路专用线项目的跟踪指导和工作调度,及时组织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靠前指导解题,协调解决企业堵点难点问题。目前,督察整改的7条专用线项目,已建成6条(陕煤澄合矿业王村矿铁路专用线、宜君县鑫瑞源煤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四五六处铁路专用线、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五三三处铁路专用线、凤翔长青铁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铁路专用线),1条已按整改要求开工建设(长武安华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
(二)按照“优进劣退”工作机制,结合我省铁路专用线发展实际和企业发展需求,我们督促相关地市部门及时研究项目必要性,优化项目建设时序。其中,铜川市美鑫西北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因园区企业经济效益和运输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附近咸铜线南、北方向的梅家坪货运站(相距约9公里)、 黄堡货运站(相距约7公里)均已进行了改扩建,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解决了长距离煤炭运输问题,铜川市统筹考虑“公转铁”进展、货源支撑、企业投资意愿等因素,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占用,暂缓美鑫西北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渭南市国际现代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因前期园区规划调整和拟接轨的包西铁路何寨至张桥三四线项目方案未稳定等因素影响,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缓慢。目前,铜川市和渭南市均已按照整改措施“对建设条件改变、不宜继续推动建设的项目研究调整建设时序或撤销退出”的要求,对两个项目建设时序和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按照实际需求完成整改销号。
(三)加快推动甘钟电气化改造,咸铜、梅七铁路改造升级,配合包西铁路何寨至张桥增建三四线项目开工建设,协调推动陇海铁路改造升级项目完成可研审批,全面推进全省干线铁路改造升级,深挖干线铁路货物运输潜力。同时,强化政府引导、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将延长石油三原油库铁路专用线等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铁路专用线建设盘子。自2020年以来,我委已累计完成核准批复30余个铁路专用线项目,有力促进全省铁路专用线的发展,全省铁路货运量占比由2021年的23.58%提升至2023年的25.59%,年均提升1%以上。
(四)2023年5月,为全面贯彻中省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关于我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安排,针对铁路专用线“散、小、乱” 等特点,加速形成“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良性发展格局,推动全省铁路专用线健康持续发展,基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相关方面合力加快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工程建设,我委参照国家清单式管理模式,在充分考虑各地市报送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2023-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和储备项目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建设(2023-2024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清单33个,研究储备项目9个,建立了“优进劣退”机制,对建设条件改变、不宜继续推动建设的榆林海荣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子洲县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等项目,调整建设时序或 撤销退出,对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有助于推动全省运输结构调整、 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铁路支线专用线项目,在深入研究论证后可给予积极支持,形成全盘统筹、科学谋划、接替有序的良好建设局面。同时,目前结合全省铁路专用线发展要求和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要求,梳理形成了2025-2026年全省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清单并印发,涉及项目28个。
(五)积极配合完成150万吨工矿企业、用煤企业及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情况梳理,督促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接尽接”,持续完善相关设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提及的92家年运量150万吨以上工矿企业中,已接入专用线的企业由53家提升至61家,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由被督察时的57.6%提升至目前的66.3%。
三十二、陕西省2019年印发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管网混错接摸底排查工作,但仅有西安等个别地市按要求完成排查。宝鸡市直到2020年才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摸排,工作敷衍了事,上报称全市仅发现81处管网混错接问题,2021年重新组织排查后,仅高新区就发现1605处混错接点位。咸阳市、宝鸡市应于2020年年底完成的管网改造任务,还有近一半未完成。督察发现,陕西省黄河流域34个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别有8家和7家长时间超标排放,铜川市新区南部工业园区新耀污水处理厂2020年总氮超标排放81天;蒲城县城南水质净化公司2021年以来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146天,部分出水进入卤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西安市“十三五”污泥处理处置规划要求,2020年年底前新建10座污泥处置厂,但直到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后才推动污泥处置厂建设,至督察进驻时日处置能力缺口仍达800吨。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印发全省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整改工作方案》(陕建函[2022]350号),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抓住薄弱环节,全面摸清建成区市政及非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私搭乱接、管网破损等情况,更高标准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指导各地制定出台排查工作方案,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2.指导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市全面开展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其中,宝鸡市排查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排水管网1295.511公里,排查出管网混错接点位912处;咸阳市已排查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排水管网534.3公里,排查出管网混错接点位358处;铜川市排查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排水管网402.76公里,排查出管网混错接点位477处;渭南市已排查管网1120公里,排查出管网混错接点位874 处;榆林市已排查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排水管网657.3公里,排查出管网混错接点位330处;汉中市排查排水管网长度约871.4公里,排查出管网混错接点位887处。
3.建立生活污水管网设施功能现状、混错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台账(包括混错接点位5214处、功能性缺陷管段11536处、结构性缺陷管段6571处、排水户42895户),持续提高管网设施运行维护水平。
4.印发《关于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帮扶及煤矿企业水污染防治“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4]223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帮扶。截至2024年底,工业园区水污染源问题反馈系统存在进出水超标的7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整改完成并验收,对1家超标排放企业立案查处。目前,全省黄河流域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未发现长时间超标排放的问题。
5.持续督导西安市加快推进污泥处置厂建设。一是通过设备升级改造、调整工艺参数等方式督导已建成投产的污泥处置项目提升产能。其中,中节能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增加处置能力200吨/日、西安水务集团冀东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增加处置能力200吨/日、西安水务集团盛鑫污泥处置项目增加处置能力50吨/日,共新增处置能力450吨/日。二是全力推进污泥处置厂建设。先后建成沣西新城(600吨/日)、阎良区(50吨/日)等污泥处置项目,新增处置能力650吨/日以上。截至2022 年12月底,西安市新增污泥处置能力1100吨/日,污泥处置能力缺口全面补齐,实现增量补足短板、存量提质增效目标。
6.宝鸡市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37个水管网改造任务,其中,2022年实施8个(教育东路、东风路、新民路、滨河大道、新福园西路、府西巷、陈仓路、团结路)、2023年实施17个(巨福路、东五路、公园西路、石鼓路、八音街、教育西路、火炬路、太平堡西路、太平堡东路、玉涧堡西路、新福南路、广元路北段、红旗路、西凤路、东站路、货场东路、新华南巷)、2024年实施12个(植物园路、英达路、峪泉路、峪泉南路、公园路、新福路、渭工路、新渭路、新建路、 汉中路、宝十路、斗中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改造任务均已完成。
7.咸阳市已按照修订后的《咸阳市城区雨污分流建设实施方案》, 分年度有序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对未完成的23个排水管网改造任务(路段),纳入城建项目建设计划,分年度实施。其中,2022年实施8个(中华路、秦皇路、彩虹二路雨水管道应急工程、安定路、渭阳西路、清泰街永绥街、民生路(新兴路一东风路)、胜利街),2023年实施9个(联盟三路、建设东路、玉泉西路西延段、中华西路、柳仓、联盟二路、团结南路、陶研路、泉北二巷),2024年实施6个(金旭路、东风路综合改造、东风路雨污分流B标段市政工程、秦月路、民生路(乐育路一新兴路)、劳动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改造任务均已完成。
8.完成蒲城县城南水质净化公司一期工程技术工艺调整优,对厂内设备进行了维修(2台粗格栅、3台提升泵、1台变频器、1台曝气鼓风机等)、重置(更换斜板沉淀池排泥阀、纤维转盘滤池全套滤布、紫外消毒设备等)和新增(1台磁悬浮鼓风机、1台污泥回流泵、2组悬挂式曝气管、1套污泥脱水系统等),根据来水水量和水质调整稳定曝气量、控制溶解氧,降低内外回流比,增加剩余污泥排放量、提高污泥活性,适时调整药剂投加量等工艺运行参数;建成投运1万立方米/日二期工程,实现达标排放。2022年6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城镇(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完成中干沟改道工程,新建渠道3.162公里,改建渠道6.18公里,已具备通水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