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2026年工作要点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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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202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环办〔2026〕46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专员办、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要点,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安排和长江大保护提档升级行动工作要求,做好“治、修、护、防、转、优、通、美”八篇文章,现制定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2026年工作要点》,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2026年工作要点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2026年工作要点
 
  一、深化环境综合治理
 
  (一)抓好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落实。建立长江流域水质异常“日盯办、日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干流姚港、刘佐、燕矶等水质波动较大断面,防范云池等断面新增风险,加密监测巡查和污染源管控。运用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省级推进机制,坚持一月一调度,推进实施年度任务清单重点措施。全省长江、汉江、清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洪湖水质保持Ⅳ类,力争更多月份水质达到Ⅲ类。
 
  (二)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按时序推进整治任务;紧盯易反弹、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口,集中攻坚整治难度大的排污口,建立重点清单,强化核查监测,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完善排污口信息化建设,建立底数清晰的“一口一码”台账。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跟踪推进整改,聚焦超标排放、信访舆情等问题突出园区开展现场检查,推进问题动态清零。推动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两重”资金项目建设。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完成13个中低风险化工园区问题清单销号,完善监测体系,开展整治成效评估。
 
  (三)开展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治理监管。进一步协同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巩固216条地级城市、66条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组织开展黑臭水体监督性监测,做好结果运用,落实好生态环境部门责任人制度。深入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制定治理方案,明确主要污染来源,形成治理监管清单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四)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启动“十五五”期间市级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设置,试点开展跨乡(镇)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与评价,推动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向群众身边水体延伸。摸清农村小微水体污染底数,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进农村小微水体系统治理。
 
  (五)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各地组织编制2026年度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水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美丽河湖水体自评估。省级初步筛选和现场核查,评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择优推荐参加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十堰市实施首批中央财政美丽河湖项目建设。全省新建成19个美丽河湖(部级7个,省级12个),建成率不低于30%。
 
  (六)强化畜禽养殖排查整治。强化规模化以上养殖场(户)管理,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备案工作。补齐规模化以下养殖场(户)监管短板,开展排查,摸清规模化以下养殖底数,探索建立规模化以下养殖监管机制。6月底前,完成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摸排工作,形成初步台账。
 
  (七)实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推进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组织技术力量做好污染源调查、信息收集、成因分析、污染来源核实等工作,识别区域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和迁移途径,优化整治方案。指导各地谋划中央土壤污染源整治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完成17个县(含1个重点县)溯源和9个县(含6个重点县)整治工作。
 
  (八)推动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整治。更新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清单,摸清工作底数,确保应纳尽纳。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国家发改资金支持。完成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分类分批推进风险管控或修复。
 
  二、强化生态保护修复
 
  (九)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帮扶。对水生态状况较差的河流断面,组织开展点位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水生态环境调查。制定《全省水生态状况提升工作指南》,指导地方提升水体健康水平。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优良水体比例。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国控、省控断面水生生物监测任务。
 
  (十)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问题排查和成效评估。基于部卫星中心分发的影像数据与变化图斑,筛选疑似生态问题线索。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内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现场核实及整改工作,重点问题整改动态清零。完成3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完成率10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五年评估,完成湖北省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十一)持续加强重点湖库保护和水华风险防控。落实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氮磷削减工作方案。从源头管控、面源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持续开展丹江口水库及支流综合治理,精准开展库湾及支流水华预警与应对,防范汛期水环境风险,支流水质稳定达到优良。推动跨地区跨部门污染数据共享、突发事件应对、危化品应急处置,清单化管理涉重金属重点风险源,实施系统方案和项目治理,完善丹江口库区重金属自动监测预警网络。积极发挥洪湖部省联合工作组作用,协同开展帮扶指导。修订《湖北省重点水体水华预警应对工作指南》,强化监测预警和处置应对,重点防范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洪湖、梁子湖、斧头湖、东湖、汉江等重点水体水华风险。
 
  (十二)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结合“为民办实事”,完成40个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向乡镇级延伸,巩固“百吨千人”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成效。强化地表水型水源地预警监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加快江汉平原地区水源替代、联片供水,保障饮水安全。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十三)加强重金属和磷石膏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十堰市丹江口库区为重点,有针对性制定“一企一策”“一地一策”整治方案,有序推进中高风险污染源整治工作。全面压实地方政府和企业责任,按照“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的要求,全力推进磷石膏库污染整治,力争高风险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部分条件成熟的中、低风险磷石膏库完成整治。
 
  (十四)推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实现涉调查企业“应纳尽纳、数据精准”。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单位开展环境监督管理。设置水库、湖泊、河流点位,开展全氟化合物、抗生素、酚类等指标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配合开展国家新污染物试点监测、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工作。
 
  (十五)深化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积极推进15条重点跨市河流“一河一策一图”优化整合,开展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质量提升与复核更新,加快沿江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建设。健全落实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与陕西、河南联合开展丹江口库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十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拍摄制作生态环境警示片。统筹推进历次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规范验收销号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问题经得起检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项年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十七)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制定《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开展油烟、恶臭污染精细化治理,持续开展噪声及恶臭异味典型案例办理情况调度,在武汉市、黄石市开展宁静小区建设试点,油烟、恶臭、噪声等重点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泥行业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生产线不少于30条;武汉、襄阳、荆门、黄石等城市电厂率先完成全负荷脱硝改造。协同推动落实《湖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执法局会同驻地专员办下沉重点区域加强管控。基本消除秸秆焚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
 
  (十八)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制定《湖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排污许可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调试和应用,巩固部门信息共享、“三监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无证排污、不依证排污行为的联动监管,办理一批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十九)加强执法监管。将水源地执法纳入全省年度执法计划,推进以三湖两库为重点的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将“清废行动”及固危废执法检查纳入全省年度执法计划,聚焦城乡接合、行政交界等区域和山边、水边、岸边地带,以及矿坑溶洞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严打非法倾倒处置固废、危废行为,强化“两法衔接”,形成高压震慑。
 
  五、强化绿色低碳发展保障
 
  (二十)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与安徽省对接长江流域(鄂皖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相关事宜。提出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探索拓宽省内跨市流域补偿机制范围、丰富补偿要素、创新补偿方式。
 
  (二十一)进一步优化分区管控管理。制定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工作方案,启动“十五五”定期调整工作。配合发改部门持续完善“两高”项目动态管理台账,开展联审会商,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加强“两高”项目技术复核。持续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服务保障。
 
  抄送: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印发
 
  引用: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202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