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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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方案目标: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全面构建“以绿制绿”发展新模式。
 
  重点任务如下:
 
  (一)推动用能结构低碳转型。鼓励园区引进多元化的能源开发主体,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充分挖掘园区及周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资源,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就近匹配、高效对接,鼓励园区结合实际开展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改造。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培育具备灵活充放电能力的电力需求经营主体,引导园区主动参与绿证绿电市场化交易。
 
  (二)支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电化学、压缩空气、氢能、飞轮等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发挥新型储能削峰填谷、调峰调频的功能,有效缓解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间歇性对电网的冲击。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托周边抽水蓄能电站设计园区整体储能解决方案。探索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
 
  (三)深化园区企业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设备。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强生物质、绿氢、绿氨掺烧等煤炭减量替代方式应用推广。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将零碳园区作为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积极发展“以绿制绿”模式,探索产业低碳发展新路径。充分发挥零碳园区高比例新能源供给优势,强化能耗、水耗、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支持高载能产业和高耗能项目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集聚。以行业先进节能低碳零碳工艺技术为支撑,探索传统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模式。
 
  (五)加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支持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聚焦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靶向攻关,打造具有商业价值的示范应用场景。开展零碳原料燃料替代、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节能降碳材料、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在园区的推广应用,加快引进布局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和重大示范项目。以技术创新驱动园区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优化,为零碳园区建设筑牢坚实技术支撑。
 
  (六)强化园区资源循环利用。优化园区产业空间布局,积极推广集中供热、供气、供水模式,统筹规划建设共享型公用设施,大幅提升资源利用集约化水平。系统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工业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配套建设废水集中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鼓励园区企业从生产源头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加强原材料精细化管控与废弃物源头减量,严格控制污染物产生量。加强产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与附加值,助力园区实现资源消耗最小化、环境影响最低化。
 
  (七)推动园区建筑绿色转型。推动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加快既有建筑改造,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效能,系统推进园区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广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构建绿色、多元、灵活的建筑能源系统。强化建筑与基础设施协同降碳,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造等低碳技术,健全绿色建筑全流程管控机制,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碳减排。
 
  (八)构建绿色交通物流系统。全面推进园区内低碳零碳交通运输工具替代升级,重点推动工程机械、物流作业车辆、通勤班车等新能源替代,显著提高绿色运输比例。完善园区绿色交通配套设施,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优化充电服务网络与运维保障体系,破解新能源车辆使用瓶颈。推广绿色物流运营模式,鼓励采用集约化运输、智能调度、共享物流等方式,减少空驶率与无效运输。
 
  (九)助力园区加强碳能力建设。聚焦零碳园区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攻关与技术赋能。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通过“能源流—碳数据流—产品流”全景化监管视图,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绿电交易、能源服务、碳核查、碳足迹等服务。
 
  (十)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探索负荷聚合服务、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等终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在园区内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引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引用日期: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