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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抽查工作的通知》发布。文件显示,2026年度新车(机)一致性抽查工作拟定于8月上旬开始进行。
抽查范围: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在河北省生产、销售和进口的所有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车(机)型。
抽查内容:依据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审查企业环保一致性材料、核查新生产车(机)型的环保信息公开内容、随机抽样试验等方式开展新车(机)环保生产达标检查。
工作安排:2026 年度新车(机)一致性抽查工作拟定于 8 月上旬开始进行。由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相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检查测试,相关市选派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同志参加新车(机)现场核查工作。因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现场参加全部抽样环节的,可采取书面确认、线上视频见证、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见证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受委托检测单位负责做好现场技术支撑和全过程资料留存。2026年度新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抽查测试被委托检测单位,负责与被检企业就相关工作进行联系,请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按检查要求予以配合(具体检查要求见附件)。
引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抽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