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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湛江市202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2025年湛江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4254.89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77.4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2.67万吨(含医疗废物1.32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1.4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589.46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202.13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21.83万吨。湛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77.40万吨,上年底贮存量为11.3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132.68万吨,主要利用方式是作为农肥或土壤改良剂、建筑材料、燃料和再循环再利用物质;处置量为50.01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累计贮存量为12.45万吨。
2.行业产生情况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58.57%、22.82%、9.09%、3.35%、2.01%。
3.主要产生种类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食品残渣,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1.18%、15.17%、10.70%、7.65%、5.80%。
4.一般固体废物转移情况
2025年,本市一般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量1182.95万吨,其中市内利用处置量639.65万吨,市外利用处置量413.55万吨,省外利用处置量129.75万吨。
5.主要利用处置设施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核发信息,截至2026年5月,本市共有98家单位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活动,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017.70万吨/年.
二、危险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42.67万吨,上年底贮存量1.86万吨,利用量为29.18万吨,主要利用方式为再生酸或碱或其他;处置量为9.24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综合利用处置率为90.04%,本年底贮存量为4.19万吨。
2025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3155.01吨,处置量13155.01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
2.行业产生情况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不含医废)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5.85%、13.24%、12.12%、11.12%、4.07%。
3.主要产生种类
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不含医废)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34废酸、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9.65%、21.62%、7.46%、6.90%、5.48%。
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5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量27.85万吨,其中转入本市18.21万吨,移出本市4.42万吨。
5.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至目前,本市共有12家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豁免许可、收集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14、HW16-HW31、HW33-HW40、HW45-HW50,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71.83万吨/年,实际经营量为22.58万吨。
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量为31.47万吨,其中自行利用量为27.39万吨,自行处置量为4.08万吨,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种类(前五位)为焚烧处置残渣、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其他废物、废碱。
7.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目前,本市共有9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30.323万吨/年。
三、生活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221.4万吨。本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246.49万吨(含处理填埋场的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1座(5座焚烧厂,1座填埋场,5个厨余垃圾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213.45万吨/年(5848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日均占比91.48%,填埋处理能力日均占比5.98%,其他方式处置方式能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日均占比2.54%。
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2025年,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46.3万吨,回收利用率达到30.52%(市区回收利用率为40.09%),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64%(市区资源化利用率为87.54%)。
本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7.2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7.22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39.08万吨,利用量为39.08万吨;有害垃圾清运量为0.000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0.0002万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199.169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199.169万吨。
四、建筑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589.46万吨,填埋处置量为46.85万吨,资源化利用量为39.63万吨,平衡利用量为462.4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5.18%。
2.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17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活动,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1334万吨/年。
五、农业固体废物
1.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336.11万吨,可收集量299.41万吨,利用量275.95万吨,综合利用率92.17%。
2.农作物秸秆利用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6家单位从事农作物秸秆利用活动,农作物秸秆利用能力为14.71万吨/年。
3.畜禽粪污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畜禽粪污产生量1865.26万吨、利用量1573.2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4.35%。
4.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全市共有12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为100%;本市共有13家单位从事畜禽粪污处理活动,畜禽粪污处理能力为498.5万吨/年;本市共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3家,集中处理能力21万吨/年。
5.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量7274.42吨,回收率为90.23%,利用量2862.81吨,主要利用方式为仍在覆盖使用、二次覆盖使用、其他用途再利用,处置量4411.61吨,主要处置方式为回收后的无害化处理(如填埋、焚烧等)。
6.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为371.75吨,回收率为80.5%,利用量54.93吨,主要利用方式为大包装回收再利用、制成其他塑料和焚烧发电,处置量316.82吨,主要处置方式为无害化处理(如填埋、焚烧等)。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年污泥产生量为18.87万吨,处理率为100%。2025年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共77座,年污泥产生量为2.9645万吨,处理率为100%。
2.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22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本市污泥处置能力为290.86万吨/年。
七、再生资源
2025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111.27万吨,其中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铅蓄电池除外)等九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107.4万吨,占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的96.5%。2025年,报废机动车回收量4.26万辆,约5.8万吨,主要拆解产物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海绵及其他,拆解产物总量4.92万吨,处置量为4.7万吨。本市无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
2025年,本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或者采购量)为0.8吨,塑料废弃物回收量为5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