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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近日有去信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咨询有关“农村收取环境卫生保洁费是否合理”的相关问题,收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具体如下:
信件标题:农村收取环境卫生保洁费合理吗?
咨询内容: XXXX村关于收缴2026年度环境卫生保洁费的通知 为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果,保障环境卫生常态化运转,依据村规民约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现就卫生保洁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农户100元/户/年; 二、收缴期限:自通知发布之日起。 三、收缴方式:由村委会统一收取,开具收款凭证。 请问村部收取这笔费用是否合理?是根据政府哪一项文件收取的?
答复内容:您好,来信收悉,回复如下:村部收取卫生保洁费,它不是政府统一强制收费,而是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村级公益筹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写入村规民约,报乡镇备案,并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开。
有关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4、27、35 条。
2.《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湘政发〔2022〕24号):第三条 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应当采取“一事一议”形式。 第十二条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年每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3.《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逐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各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村委会负责本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
引用:农村收取环境卫生保洁费合理吗?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