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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发〔202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的关键支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并明确在区域、省域、城乡等层面同步实施。2025年12月,生态环境部明确将湖北列为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赋予湖北承担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战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先行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围绕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转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美丽系列建设“五大行动”,部署了18项具体举措。
(一)实施长江大保护行动,打造新时代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典范(第1—3条)。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做好长江大保护“治、修、护、防、转、优、通、美”八篇文章,确保“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重点部署三项任务:一是建设长江千里生态廊道,实施岸线保护、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大工程,打造滨水空间新典范。二是守牢国家战略水源地安全,实施库区水源涵养、智慧安防等工程,丹江口水库、三峡水库库区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三是提升江河湖泊安全韧性,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重点湖泊治理攻坚、“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工程。
(二)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打造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标杆(第4—6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突破,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重点部署三项任务:一是全面推进美丽蓝天建设,实施美丽蓝天工程,坚持抑尘控排减污,推进企业环保绩效提级,强化移动源治理与面源防控。二是深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厂网一体”建设,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打造“鱼米之乡”绿色养殖新模式。实施流域精细化管理,开展跨乡(镇)水体断面水质监测与评价。三是统筹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土壤与地下水专项整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两大工程,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三)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打造中部地区崛起高质量发展高地(第7—11条)。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治本之策,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重点部署五项任务:一是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传统产业焕新,促进绿色动力产业聚链成群。二是突破性发展循环经济,循环高效利用工业资源,循环发展生态农林业,壮大循环经济服务业。三是构建清洁高效新型能源体系,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建设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四是建设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互联互通、快联快通的多式联运体系,推进电化气化氢化长江,打造汉襄宜“金三角”绿色交通廊道。五是建设全国碳市场核心枢纽,建设碳市场重要基础设施,推进湖北试点碳市场创新,大力发展低碳服务产业。
(四)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打造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示范区(第12—15条)。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坚决破除影响高水平保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重点部署四项任务:一是推进全领域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机制,建成中部领先、辐射全国的资源环境权益交易中心。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二是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构建重点行业“绿色标尺”机制。深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机制,发挥武汉区域科创中心作用,打造中部地区生态环境领域科创高地。三是构建全方位生态环境协同体系,强化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四是健全地方生态法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形成覆盖环境全要素、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
(五)实施美丽系列建设行动,打造美丽湖北建设特色样板(第16—18条)。坚持全域统筹、示范引领,聚焦城市、乡村、河湖等各类要素,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全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格局。重点部署三项任务:一是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城市,整体提升城市功能,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二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承弘扬乡村生态文化。三是实施美丽细胞工程,开展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等示范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工厂和园区、生态公园等示范载体。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明确目标导向,锚定国家战略定位开展先行区建设。紧紧围绕国家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要使命,谋划目标和任务,提升生态承载功能,力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先行区建设。聚焦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等结构性污染问题,以实施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转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美丽系列”建设“五大行动”为抓手,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强化改革导向,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开展先行区建设。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围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生态法规体系,在要素市场化改革、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等领域深化改革创新,为美丽湖北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四)树立效果导向,对标绿色崛起要求开展先行区建设。立足“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和中碳登落户湖北并扩容升级的坚实基础,强化支点生态承载力,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动形成一系列具有湖北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原标题:文字解读:《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引用:文字解读:《湖北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