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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湖南省“十五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划因实施紧急,现将征求意见时间期限缩短为10日,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0日。
《湖南省“十五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30年, 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湖南省“十五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还部署了2大专项治理工程:
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工程
针对我省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腾退地块,建立“查、用、治、管”体系,明确地块工作清单并动态更新,全面查清人体健康、污染物迁移扩散入江等风险,结合地块规划用途和风险分级,分类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鼓励低成本、高环保效益的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技术,支持创新治理模式,强化长效监管。2027年底前,基本管控长江干流湖南段、湘江、沅江、资江、澧水干流及洞庭湖沿线1公里范围内腾退地块风险。
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工程
2027年底前,完成60个重点县(市、区)污染溯源;2030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县(市、区)污染溯源和重点县(市、区)污染源整治。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动态更新,基于清单实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工程,整治历史遗留废渣及受污染水体底泥,并开展成效评估。严格在产企业重金属排放监管,对已划定特别排放限值的涉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和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继续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对郴州苏仙区、衡阳常宁市等土壤重金属沉降污染风险较高的重点县(市、区)开展大气沉降对土壤重金属累积凤险评估试点监测。
引用: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十五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