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市场行情
一个原定运营到2034年底的湿地PPP项目,在正式运营不到两年时,准备提前结束合作。
10月12日,节能国祯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内蒙古乌拉特后旗恢复湿地中水循环利用工程PPP项目。披露的终止方案确认,本金及补偿金合计约1.81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专项债券资金和当地财政配套资金。已发生的运营维护费用另行支付。
这条公告最值得注意的,是专项债、提前终止、资产移交这几件事,被放进了同一个处置方案。
中咨(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师李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面临资金压力,可使用的工具又相对有限,专项债已成为地方融资的重要工具,地方对它的需求和依赖可能进一步增加。但专项债只能为部分项目提供支持,不能理解为对存量PPP的全面兜底。
这一提醒,也划出了理解乌拉特后旗案例的另一条边界。一个项目把专项债写进退出方案,说明这条路径正在被采用,却不能据此推断其他项目也能获得同样的安排。
企业需要追问的,因此不只是“我的哪些投入符合支付条件”,还包括“资金安排是否已经落实”。政策允许使用、协议约定使用,与最终能够收到,仍然是几件不同的事。
今年年初,中国水网在《特许经营梦碎:“躺赢”项目的安全感也在消失吗》中讨论过,长期合同还在,企业却未必能如期收到钱。后来,在《PPP“两降一延”背后:存量项目正在进入系统性重定价》中,问题继续推进:当原来的支付安排难以持续,政府、企业和银行开始重新谈判,调整收益、期限和退出条件。
乌拉特后旗项目让我们得以进一步观察:谈判到了结束合作这一步,账究竟怎样结?
专项债参与老PPP处置,并不是刚刚出现的新办法。2025年发布的国办函〔2025〕84号已经明确,对已运营项目,可以安排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的问题。
所以,标题中的“开始”,是我们的一个追问:这条政策路径落实到项目上,能替企业解决多少问题,又留下了什么?
专项债买的是哪一笔账,首先需要分清。
一个老PPP项目的政府付费,可能包含建设成本回收、融资成本、投资回报和运营维护费。这些钱在合同中相互关联,在资金使用和退出结算时,却不能笼统地视为同一笔欠款。
比如,云南的存量PPP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明确,债券资金限于资本性支出,不能用于项目日常运营等经常性支出。使用债券资金后,如果项目公司股权发生变化,还要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出资比例或政府支出责任。
这意味着,“专项债为PPP买单”,不能直接翻译成“原合同中的所有收益都有了财政兜底”。
乌拉特后旗公告列出的,是专项债和财政配套共同构成的补偿资金来源,并未披露两者各占多少、分别对应哪部分价款。因此,现阶段我们能够确认的是专项债参与退出资金安排,还不能断言1.81亿元全部由专项债支付,更不能据此认定预期利润也由专项债买下。
如果企业把完整合同收益都当成可以置换的金额,谈判预期可能过高;如果地方政府把建设成本结清当成所有责任已经了结,运营费、移交成本和其他合同权利又可能悬而未决。
退出要谈成,得先把原来打包在一起的账拆开。
乌拉特后旗项目的审定投资约1.58亿元,本金及补偿金约1.81亿元,公司预计形成约1000万元当期处置收益。
补偿金额减去审定投资,不能直接算成企业这次“赚到的钱”。更不能只看预计处置收益,就判断提前退出是否划算。
对企业而言,需要比较的是两条现金流路径:继续执行原合同,未来还要投入多少、能够收到多少、何时能够收到;接受退出方案,最终能够留下多少现金,又能解除多少资金占用和责任。
这也延续了前文关于“两降一延”的判断。资产的价值越来越需要用实际收款能力检验。报表上的长期收益,即使没有被正式否认,也可能因为回款时间不断后移而失去吸引力。
但反过来,提前终止公告也不是到账通知。
公开的乌拉特后旗公告没有列出完整付款时间表,也没有交代项目贷款、担保及其他债务的具体解除安排。这些尚未公开的信息,决定了企业究竟是结束了一项长期投资,还是把长期投资换成了一笔继续等待支付的退出款。
已有案例表明,退出协议自身也需要防范“钱不到位”的风险。
2025年12月,蒙草生态披露乌海生态建设PPP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方案。其中一个条款很具体:项目公司收到1.6756亿元专项债付费后,才在15个工作日内开始移交。其余项目费用安排在2026年至2028年分期支付。
另一个条款同样值得看:如果专项债资金未获批准,导致政府方无法按约支付,双方又无法谈妥替代方案,可以解除终止协议,恢复原合同权利义务或另行协商。
这里引用的是当时公布的合同安排,它提醒我们,专项债写进协议以后,审批、拨付、收款、移交仍是几个不同的节点。
什么时候交资产,什么时候放弃原有权利,专项债不能到位怎么办,都应当成为谈判内容。企业不能因为有了一个看上去更可靠的资金来源,就提前把其他保障撤掉。
对于地方政府,这笔账也远没有随着PPP退出而结束。
采用专项债安排退出资金,可能改变原来逐年向项目公司支付的节奏,为双方提供重新结算的条件。实际能节约多少,还要比较新旧融资成本、补偿金额、剩余期限和后续维护支出。
专项债需要偿还,设施也需要继续运行。融资工具改变了,公共服务的成本不会随之消失。
乌拉特后旗方案明确,自项目正式移交起,后续运营管理风险、资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责任及运营维护费用由政府方承担。
这句话的重要性,不亚于补偿总额。
原来由项目公司承担的责任,需要找到新的承接者。湿地如何维护,循环水系统如何运行,设施更新的钱从哪里来,都需要重新安排。政府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采购专业服务,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稳定的年度预算和清晰的责任边界仍然不可少。
如果只完成资产接回,没有落实后续运营,过去表现为企业应收账款的问题,就可能转化为设施维护不足的问题。
对环保企业来说,这也提出了一个更细的转型问题:投资退出以后,专业服务还能不能留下?
我们看到,有一部分项目可以探索把历史投资结算与后续运营采购分开处理。企业不再承担大额建设垫资,转而凭技术、成本和服务质量获得运营收入。乌海项目就单独约定了过渡期养护,养护价格、考核和期限另行协商。
不过,过渡期服务并不等于长期运营合同。原投资方退出后是否继续运营、以什么价格运营,都还需要具体安排。所谓轻资产转型,最后仍要落到一个朴素的问题上:新的服务费,能否按时支付?
从年初追问“欠款何时支付”,到后来讨论“两降一延”,再到今天拆解提前终止方案,存量PPP的处置正在深入到更具体的利益分配中。
这几条路径也不是所有项目必然依次经过的阶段。有些项目可以继续经营,有些需要调整合同,有些适合退出。专项债为其中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了资金工具,但它不能代替项目审计、合同协商和可持续的运营安排。
因此,对“专项债开始为老PPP买单了吗”的回答,现在可以更准确一些:专项债已经进入部分老PPP的处置方案,帮助处理历史建设投入,并参与提前退出的资金安排。它能够支付什么、最终支付多少,仍有政策和项目条件的边界。
对行业更有意义的下一条消息,也许是:终止协议约定的款项到账了,贷款和担保处理妥当了,资产交接完成了,新的运营预算也落实了。
走到这一步,企业才算真正退出,公共服务才算真正接住。
在采访中,李炜也介绍了他了解到的地方推进方式,内蒙古、云南以及江浙等省份已有相关尝试;一些地方由省级汇总各地需求,再统筹分配额度。另外,在他接触的部分处置中,和其他基建类PPP项目相比,水务PPP项目并未获得优先化解的位置。并且,当前处置路径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各地都在尝试不同方式,水务项目如何取得优先获批的机会仍在探索中。
原标题:专项债开始为老PPP“买单”了吗?
本文转载自第三方平台,转发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