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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发电、钢铁、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6〕3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浙江省2027年度发电、钢铁、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工作。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浙江省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发电行业).pdf
浙江省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钢铁行业).pdf
浙江省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水泥行业).pdf



引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发电、钢铁、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