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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启动的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向山西、山东、陕西三省反馈督察情况。从目前反馈的情况来看,本批中央环保督察更多关注了水资源管理问题。
6月9日,督察组集中通报了水资源管理领域的典型案例。从晋中焦化企业违规取水到东营化工项目侵占河道,从宝鸡再生水“统计虚高”到汾阳地下水压采失实,三省案例虽各有特点,却在节水落实层面集中反映了工程推进滞后、再生水数据失真、违规取水监管不足等问题。
01 节水工程:规划与落实的"时间差"
节水,需要工程支撑;但工程建了,却未必能用得上、用得好。三省案例中,"工程滞后"是共性问题。
山西晋中为治理地下水超采,规划了东山供水配套小水网工程,明确2019年前完成13个项目,以压减地下水4450万立方米。但截至督察时,平遥县13个项目还有11个未实施,介休市6个子项目也有2个未完工;2021—2024年,该市仅压减地下水1394万立方米,仅为任务量的31.3%。工程滞后直接导致地下水压采目标成了"数字游戏"——规划的目标是压减,但工程没建完,压减量自然"缩水"。
山东东营作为黄河地表水资源超载区,要求垦利区胜坨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2023年投运,但截至督察时该工程仍未运行,365万立方米/年的节水任务彻底落空。更典型的是利津县:两个早就在2019年建好的节水项目(凉水塔节水消雾项目、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却被"翻出来"重复上报为"超载区治理期内新增节水能力",虚增节水量533万立方米/年。
这些案例中,部分节水工程存在建设进度滞后或建成后未充分利用的情况,反映出规划部署与实际推进之间存在一定节奏差异。节水工程的价值不仅在于规划蓝图,更需要按步骤有序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合理投用,如此才能让美好愿景真正转化为可感知的节水效益。
02 再生水:统计与实际的"两面性"
再生水利用率,是衡量节水成效的重要指标;但统计数字好看,实际利用效果未必好。三省案例中,"数据失真"是另一个共性问题。
陕西宝鸡的再生水统计最典型。按照要求,关中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20年就该达20%以上。但宝鸡千渭之会湿地公园,每年实际用再生水不到6万吨,宝鸡市水利部门却统计成"超过400万吨";渭河陈仓中水公园更为离谱:统计说每年用70万吨再生水,现场检查却发现管道淤堵、根本无法供水。十里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直排渭河(上游来水足够用,不需要额外补水),且未建生态补水工程,却被"强行"算成"生态补水",2024年虚报了1300余万立方米——数据好看,可湿地没水喝,河道没受益。2019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进行生态补水的,水质应当符合要求,接纳水体有生态补水需求,并通过生态补水工程实施,才能纳入再生水利用统计范围。
山东东营的节水数据统计同样存在一定偏差。当地将2019年已建成投运的节水项目纳入"超载区治理期内新增节水能力"统计,这种统计方式未能准确反映实际水资源利用情况——若连再生水的实际使用量都难以清晰界定,精准推进节水工作的基础也会受到影响。
再生水作为重要的替代水源,本可为缓解水资源紧张提供有效支持。若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不仅可能导致已建成的再生水设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还可能影响其他需要节水领域的实际用水需求。
03 违规取水:监管与执行的"松紧度"
节水,关键在"管";但该管的没管住,违规取水就成了"老大难"。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本次通报的三省案例中,"监管缺位"是第三个共性问题。
山西吕梁的焦化厂最典型。2021年就明确要求用中水,可文水县金鹏焦化公司2023年中水管道建好了,到2025年3月仍违规取用地表水95.2万立方米;介休市昌盛煤气化公司不用中水,直接打农村灌溉井偷地下水,2024年投产以来偷了97.5万立方米地下水、30.6万立方米地表水。按理说,违规取水该严查,可当地水利部门却"以罚代管"——罚完款,该咋取还咋取,地下水还是照样超采。
陕西铜川的问题更为突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要打深水井取难以更新的地下水,本不该批,可铜川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3月给批了;另一家企业铭帝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区域早就有公共供水管网,2019年耀州区还违规发地下水取水证,2024年又续了证,导致企业2023年、2024年偷偷取了41万吨地下水。审批部门在日常监管执行中存在一定疏漏,对违规取水行为的发现与制止未能完全到位,客观上使得这类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
违规取水现象为何反复出现?或许与责任落实的具体细节有关。有些地方在落实"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时,可能存在政策理解与执行衔接上的不足,对违规取水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甚至在问题发现后存在处理偏松的情况。这些细节上的疏漏,最终影响了水资源管理的实际效果。
04 写在最后
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山西、山东、陕西三省在水资源管理,特别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制约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督察组的通报要求各地必须切实扛起责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真抓实干推进节水工作,确保各项水资源管理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再生水利用率虚报、工程推进严重滞后!中央环保督察最新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