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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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2025年6月5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前期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全面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明确主要目标、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实施内容和工作要求,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和自愿申报的原则,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优化农村地区空间布局,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实施建设用地整理,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本底,保护传承特色传统文化,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升级,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问题。
 
  《通知》明确,省厅负责统筹部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相关审核审批和整体验收工作。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过程监管,组织实施方案初审和项目初验。县级人民政府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合理划分实施单元,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通知》提出,要合理确定实施范围,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条件成熟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跨乡镇整治。坚持规划引领,涉及“三区三线”局部优化的,要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致。要多方参与编制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逐级报省厅批准。子项目由归口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立项、招投标程序,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后期管护、监测评估、确权登记等工作。鼓励地方开展项目整体立项审批、统一工程设计。
 
  《通知》明确,在保持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可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统筹优化。针对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优化、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乡村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文化保护、产业导入等主要整治内容,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和底线要求,并对整治工作中“三区三线”优化微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运用做出详细规定。
 
  在实施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市州、县市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乡村振兴工作。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农村党员群众、新型经营主体、专家智库参与。鼓励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使用项目指标收益,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建设,优先保障项目中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成本和无收益来源的公益性质子项目等投入。要进行动态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有序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通知》的正式印发,标志着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入全面部署、深入推进阶段,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产业升级、乡村振兴腾挪空间,实现空间再优化、资源再配置、发展再赋能,为助推“和美湘村”“美丽湖南”建设、支撑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
 
  供稿:赖承义
 
  原标题:省厅印发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