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再发力!海口港口一周内连查4车违规品,总量超2100箱(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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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港口禁塑工作, 7月14日至7月20日期间,海口市多部门联合,持续推进港口等重点区域禁塑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了5次港口码头禁塑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行动覆盖秀英港、新海港、南港三大港口。7月15日20:30至次日凌晨02:20在秀英港、新海港成功查获2辆违规车辆;7月17日下午在新海港成功查获1辆违规车辆;7月19日凌晨01:40至03:30在南港、新海港成功查获1辆违规车辆,共计查货违禁塑料制品2100余箱(件)。执法行动精准聚焦重点港口和关键时段,通过及时排查和处置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岛外输入违禁塑料制品行为。
 
  海口市将持续以港口作为全市禁塑重点之一,不断推进禁塑宣传与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与此同时,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并且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整治闯卡行为。对于多次违规运输的司机及企业,将予以从严惩处,同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另外,还会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优化快速响应机制,通过这些举措凝聚禁塑工作的强大合力,坚决阻断源头输入渠道,不断巩固提升我市的禁塑工作成效。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郑重提醒:
 
  广大运输企业、物流从业者切实增强禁塑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禁塑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运输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主动配合港口执法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共同守护海南自贸港的绿色生态!对顶风作案者,绝不姑息!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呼吁:
 
  广大经营者和市民朋友,积极主动学习禁塑相关知识并严格遵守禁塑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共同拒绝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与使用,携手守护绿色家园,筑牢海南自贸港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普法小贴士
 
  运输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邮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运输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处货值金额等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经营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文化、农业农村、商务、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国家有关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
 
  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撰稿:吉俊龙
 
  原标题:禁塑再发力!海口港口一周内连查4车违规品,总量超2100箱(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