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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近日,重庆市发布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鼓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铬渣、钡渣、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改造,提升危险废物深度利用和处置水平;鼓励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建议谨慎投资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破碎)清洗、含油金属屑预处理及油基岩屑、铝灰、废矿物油、废线路板、再生铅利用等能力过剩的项目。
详情如下↓
重庆市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及《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现发布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
2024年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165.5万吨,其中利用量为80.74万吨(产废单位自行利用5.72万吨,委托经营单位利用75.02万吨),处置量为79.62万吨(产废单位自行处置14.45万吨,委托经营单位处置65.17万吨)。
2024年全市共产生37大类危险废物,其中焚烧处置残渣(HW1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含铬废物(HW21)、精(蒸)馏残渣(HW11)、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其他废物(HW49)、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产生量最多,共约123.5万吨,占产废总量的74.6%。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2024年,全市190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经营总能力363.09万吨/年,实际接收危险废物85.2万吨,平均负荷23.5%。其中,98家收集贮存试点单位,收集贮存能力64.3万吨/年,实际接收危险废物6万吨,平均负荷9.3%;92家持证利用处置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298.79万吨/年,实际接收危险废物79.2万吨,平均负荷26.5%。另35家豁免利用处置单位,利用处置能力107.43万吨/年,实际接收危险废物37.9万吨,平均负荷35.3%。相关情况详见表1。
总体上,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量,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负荷率不高。各类收集单位、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废桶(破碎)清洗单位、含油金属屑预处理单位及油基岩屑、铝灰、废矿物油、废线路板、再生铅等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产能过剩;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综合处置兜底保障能力充足。此外,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铬渣及钡渣等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能力不足,主要依靠填埋处置。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为进一步补齐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短板,推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避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低水平发展,建议社会投资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鼓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铬渣、钡渣、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2.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改造,提升危险废物深度利用和处置水平。
3.鼓励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4.谨慎投资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破碎)清洗、含油金属屑预处理及油基岩屑、铝灰、废矿物油、废线路板、再生铅利用等能力过剩的项目。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形势,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前,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论证,防范投资风险,避免产能闲置,减少资源浪费。
特此公告。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