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1.工作任务: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完成情况: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江苏省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走深走实,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签署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海洋保护等4份协议,发布臭氧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2份方案,启动太浦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排污权交易2个平台。科学应对安徽滁河水污染事件,全力开展溯源排查、环境监测、污染处置、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2.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省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能力建设培训,为企业积极应对碳边境调节机制做好咨询服务。
完成情况:深入研究全球碳定价趋势,举办2期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能力建设培训班、2期全省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训班、重点行业ESG主题研讨会和苏港高质量发展合作大会“绿色可持续发展”专题会,提升减碳责任意识和碳资产管理能力。
3.工作任务: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长江江苏段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监管。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加强我省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沿江八市制定本地区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下达2024年度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奖补资金6699万元,完成2023年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自测自评工作。扎实推进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实施469个治本工程建设,长江干流江苏段19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115个主要入江支流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立法审查。组织开展全省年度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将疑似问题线索交办各有关地方,推动完成问题核查和整改到位。
4.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太湖流域涉磷企业整治,推进入湖河流整治,落实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机制,高水平实现“两保两提”目标。
完成情况:实施年度投资超过170亿元的210个治太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流域2万余家涉磷企业完成规范化整治,累计削减原料磷使用4000余吨。深入推进太湖上游40条重点河道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水质提升。2024年,上游重点河道总磷平均浓度0.095mg/L,同比下降4%。落实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机制,全面开展监测预警、调水引流、巡查巡测、清淤捞藻等工作。太湖全年水质达到Ⅲ类,总磷浓度为0.050毫克/升,首次全年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标准,连续17年实现安全度夏。
5.工作任务: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重点园区VOCs专项整治。
完成情况:制定《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省排定的8956项年度重点治气工程全部完成。全省PM2.5浓度32.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2.5%。印发《江苏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江苏省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水泥、焦化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汽修企业排查整治,推动玻璃行业综合整治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标改造,全省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和清洁运输超低排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省铸造企业新建或改造环保治理设施累计1200余套,累计减排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1000余吨。推进重点园区VOCs专项整治,2024年全省43个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VOCs浓度同比下降11.9个百分点,全省臭氧浓162微克/立方米、改善4.1%。
6.工作任务:实施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按国家部署推动美丽河湖建设,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持续推进新一轮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抓好洪泽湖、骆马湖等重要湖泊的保护和治理。
完成情况:实施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抓好入太湖河流和各湖区综合整治、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近岸海域污染物消减和水质提升行动,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达93.8%、上升0.9个百分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无锡市小溪港、扬州市芒稻河入选国家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启动新一轮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推进111个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污染量分别为6080吨、1943吨、178吨。印发《江苏省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快推进江北运河及骆马湖、洪泽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白马湖“一河六湖”综合治理。
7.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加强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完成情况: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进完成2021年底前已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1543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将化工等重点行业关闭遗留地块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监管,有序推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8.工作任务:深化化工园区“无废园区”建设,全面启动“无废运河”建设工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化学物质调查、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任务。
完成情况:《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完成“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入库评审工作,下达“无废城市”建设奖励资金(第一批)14980万元。印发《江苏省“无废运河”建设工作指导方案(2024-2025年)》,组织召开全省推进会。指导全省28家化工园区提高“无废园区”建设方案质量,推动落实建设任务。组织开展我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编制《江苏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工作方案》,完成加密监测两轮采样工作及样品测试分析。制定并落实《江苏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 年增补版)〉实施方案》。
9.工作任务: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完成情况:印发《深化噪声异味污染治理 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噪声监测。
10.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八大行业碳核查工作,为碳市场提供扎实数据基础。
完成情况:加强碳排放数据日常监管,完成发电、钢铁、水泥等八大行业508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发电企业配额核定与分配工作,督促企业100%完成清缴履约。
11.工作任务: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和“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
完成情况: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实施细则》,动态更新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印发《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年安排重点工程项目735个,截至年底,应开工735个项目,均已开工;应完工452个项目,实际已完工487个。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全年完成40个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建设任务,优选无锡嘉陵荡、盐都小马沟、宿迁朱海、泗洪龙集镇等4个生态安全缓冲区,下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710万元,完成第一批“生态岛”试验区中期评估工作,发布第二批“生态岛”试验区项目入库名单。对前两批“生态岛”试验区下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约1.03亿元。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71项年度重点任务,除长期坚持的23项外,其余48项均已完成。推动全省1214家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三道防线”建设。28个化工园区全部建成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3个园区入选国家首批试点名单。完成123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和验证性演练。全国首次“一河(园)一策一图”实战应用大演练和试点示范现场会在我省举办,江苏代表队在比武竞赛环节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试点示范成效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
12.工作任务:环境改善:完成6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6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原标题: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重点工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完成情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