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行业要闻
11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5)》(下称《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从噪声投诉状况来看,2024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受理噪声投诉案件合计约589.5万件,较2023年增加18.9万件,但增幅明显放缓。其中以社会生活噪声投诉最多,占比为71.2%,较2023年上升2.8个百分点;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比22.4%,其后为交通运输噪声和工业噪声。这已经是自2011年以来,我国连续第14年发布该报告。
2023年,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噪声自动监测能力显著提升,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受理噪声投诉举报案件约570.6万件,同比增加120.3万件。从投诉类型来看,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68.4%,同比升高0.9个百分点;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24.1%,同比降低1.0个百分点;交通运输噪声占4.3%,工业噪声占3.2%,同比基本持平。显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比始终居高不下,且有逐年增长的趋势。
所谓社会生活噪声,就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一般包括营业性场所噪声、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其他常见噪声3大类,我们熟知的装修施工噪声、广场舞噪声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因为其与居民日常生活质量密切相关,一直是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从优化营业场所噪声管控、加强公共场所噪声监管、完善社区和邻里噪声管理举措3方面提出8项要求,具体到“加强广场舞爱好者自律管理”、“室内装修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符合作业时间要求”等等。与此同时,为推动解决“家门口”的噪声污染问题,共同维护居住小区生活环境和谐安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生态环境部推动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截至目前,全国共建设完成宁静小区2132个。
此前,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发言人曾表示,噪声污染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心的环境问题,需探索社会共治。生态环境部组织天津、上海、重庆、杭州、昆明、厦门、嘉兴等城市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推动业主、物业、商户等共管共治噪声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已创建1700余个宁静小区。此外,推广“静音车厢”,京沪、京广、京哈、成渝、沪昆、贵南等线路的92趟列车设置“静音车厢”。
更早之前,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发布实施之际,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以《深入贯彻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 用法治方式法律武器守护和谐安宁家园》为题发表文章。他表示,新《噪声法》从法律层面分门别类提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明确推动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维护公民享有和谐安宁生活环境的权利,履行保护声环境的义务。
紧随其后,生态环境部将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并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已有20.2万张排污许可证纳入工业噪声管理内容,完成率69%;27.6万张排污许可证纳入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内容,完成率96%。
在国家政策统筹指引与地方支持下,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而即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又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增加了一剂“猛药”。其中明确,生活噪声归公安管辖,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法明确了“先劝后罚、分级处置”的治理逻辑,采取了分级处罚标准,扩大了对“软性”噪音扰民行为的规制范围。未来,依托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势必也将更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