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文,加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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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运维管理的通知》,拟通过压实充电站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充电站场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强化充电设施运营平台企业监管职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引导作用、发挥市级管理平台功能、加强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提升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水平,落实充电设施管理各环节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充电设施安全、高效、可靠运行,推动形成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的充电行业生态,打造全国一流的充电服务环境。
 
  原文如下↓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运维管理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供电局、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25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5〕14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水平,落实充电设施管理各环节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充电设施安全、高效、可靠运行,推动形成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的充电行业生态,打造全国一流的充电服务环境,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充电站运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作为充电站运营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履行充电站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充电操作规范、应急预案和服务承诺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保障运维专项资金投入,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规范运行。
 
  (二)充电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取得“高压/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充电设施维护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维护工作,定期实施设备检修保养,建立完整的运维台账记录。
 
  (三)严格执行日常巡查与定期巡检制度,对发现故障的设备应立即停用并组织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长期闲置、无法正常运营的设备应停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设施应予以断电、拆除,对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老旧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新改造。
 
  (四)充电运营单位应与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清晰界定双方管理职责,通过签订运维合同等方式,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共同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杜绝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管理缺位等现象。
 
  (五)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将充电设施运行数据实时接入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羊城充”),并积极配合管理平台的监测督导工作。
 
  二、明确充电站场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责任
 
  充电站场投资建设单位是充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主体,资产所有者应承担资产管理责任,对充电站场的整体安全负总责。
 
  (一)根据国家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认证(如CCC认证)的充电设备,选择技术先进、质量可靠、运维稳定的充电设施,从源头上保障充电设施安全及后续运维的持续可靠。
 
  (二)对充电站场内的电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充换电设备、变压器等高低压配电设备等附属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桥架或沟道、设备基础以及顶棚等)定期开展维护、检测及技术改造,定期开展充电站场内配电设备、充电及附属设施的预防性试验。履行好充电运营管理监督与考核责任。
 
  (三)适时对交流充电设施、800伏以下电压平台充电设施以及服役8年以上老旧设施开展更新改造。
 
  (四)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新建充电站的资料信息录入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羊城充”),并在情况变化(管理人员变动、改扩建等)后及时更新。
 
  三、强化充电设施运营平台企业监管职能
 
  各充电设施平台企业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智能化监管机制。
 
  (一)平台企业应积极提升监管能力,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完善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定期开展系统升级和人员培训。鼓励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潜在风险,为充电站场智慧运维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接入平台自营的充电站场,运营平台企业应及时发现并处置设备异常,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实行全天候运行监测,设立分级预警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整改,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建立整改跟踪台账,逾期未整改的站场及时下线,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引导作用
 
  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行业协会应积极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一)加快制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的团体标准,进一步完善充电场站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运营企业评价机制,为打造示范企业、示范站点奠定基础,政企协作加大推广宣传优秀充电站场,树立行业标杆,同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服务质量较差的场站进行行业约谈,并通过政府渠道向社会公布,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二)定期发布行业服务质量信息,保障市民知情权,为政府监管和市民选择提供参考。建立充电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政府相关部门精准施策和高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主动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等的协作,指导运营企业与物业服务方明确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责任,形成协同共管机制。
 
  五、发挥市级管理平台功能
 
  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羊城充”)应切实发挥技术支撑和监管枢纽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全面强化监管效能。
 
  (一)全市建立统一的充电设施运行数据接入标准与管理规范,督促所有经营性充电站场按要求完成全量充电设施运行数据实时接入平台,确保监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二)完善平台监管制度,配备专业监管团队,实行全时值班监测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企业限时处置,并全程跟踪督办,形成问题闭环管理。
 
  (三)加快建设便民服务平台功能,依托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畅通市民投诉举报途径,完善投诉响应机制。对市民反映的故障、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转办至运营企业并限时处置,处理结果按规定报送政府主管部门。
 
  (四)强化数据分析与应用,对监管中发现的较大问题或普遍性风险,及时汇总整理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为行业决策和精准治理提供依据。
 
  六、加强属地监管职责
 
  各区充电设施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一)充分运用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羊城充”)开展智能化线上巡查,结合线下抽查,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平台实时监测辖区充电场站运行状态,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依托管理平台督促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通过平台向企业下达自查任务,要求企业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及巡检图像记录,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核验。
 
  (二)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充电站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充电站场评级结果与监管措施挂钩。对评级优良的场站减少检查频次,对评级较差的场站加大监管力度,并对存在问题的运营企业进行约谈警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充电场站,依法依规采取限期整改、暂停运营等处置措施。
 
  (三)研究建立不合格充电站场的退出机制,完善行业管理闭环。进一步提升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将充电设施运维情况纳入星级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