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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抓产业抓项目抓招商推进会、为贯彻落实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落实州委“316”总体部署,按照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暨高质量发展“六大提升行动”部署会的工作要求,黔南州制定《黔南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义重大。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州委“316”总体部署及相关指示、批示精神,计划通过三年的时间,着力破解我州能源产业总体结构不优、转化效率不高、消纳能力不足、煤矿产能释放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绿色高效、保障有力、安全有序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将黔南打造成为黔中重要的能源产业枢纽,实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明确我州2025年至2027年在能源产业规模、能源产业结构、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生产水平三个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
一是能源产业规模方面:要持续对我州产业规模进行壮大,力争完成风光项目并网投产20个以上,并网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新建成煤矿3处,实现原煤产量300万吨以上。到2027年,全州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300万千瓦,实现原煤产量500万吨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累计投资60亿元以上;累计建成投产煤矿8处、产能360万吨/年。
二是能源产业结构方面:持续优化我州能源产业结构,至2027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120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其中:风电62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2%以上;光伏发电45.6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参与绿电交易企业数量增加6家以上,绿色电力交易量增加50%以上。2025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55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33%以上。
三是基础保障能力方面:到2027年,电网消纳能力提高至750万千瓦以上,有效解决新能源送出难等问题;建成长输燃气管道850公里以上,力争建成热电联产项目2个以上;各大景区、商场、高速收费站路口、高速服务区等位置充电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4400个以上;换电站覆盖6个县(市)以上,覆盖率达到50%。
四是安全生产水平方面: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性、可靠性;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2025年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综合机械化采煤,半煤岩、全煤巷道综合机械化掘进率达到85%或以上;到2027年全州生产煤矿实现二级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智能化掘进工作面“零”突破。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存量项目并网投产,有序推进增量项目开工建设。
二是进一步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有序推动集中式风光开发项目,有序推进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
三是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切实推动能源电力一张网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持续扩大新型储能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四是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保民生,持续拓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逐步推动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持续推动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
五是持续加快煤炭产业发展,优化煤炭产业布局,严格矿权准入、退出,加快煤矿技改建设进度,提升煤矿单井规模,释放产能,提升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煤炭产品质量。
六是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强化资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支持绿电交易,强化人才支撑,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七是提升能源安全发展水平,持续强化能源安全监管,持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协调,加大督促检查等方面对《实施方案》予以支持保障,确保各项目标达成,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原文如下↓
黔南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各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抓产业抓项目抓招商推进会、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全面落实州委“316”总体部署,按照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暨高质量发展“六大提升行动”部署会的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加快工业突围的使命任务,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优化全州能源领域资源配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切实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思想、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三年的时间,按照实现能源安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切实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着力破解我州能源产业总体结构不优、转化效率不高、消纳能力不足、煤矿产能释放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绿色高效、保障有力、安全有序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将黔南打造成为黔中重要的能源产业枢纽,实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壮大能源产业规模。2025年,力争完成风光项目并网投产20个以上,并网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新建成煤矿3处,实现原煤产量300万吨以上。到2027年,全州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300万千瓦,实现原煤产量500万吨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累计投资60亿元以上;累计建成投产煤矿8处、产能360万吨/年。
——持续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到2027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120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其中:风电62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2%以上;光伏发电45.6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参与绿电交易企业数量增加6家以上,绿色电力交易量增加50%以上。2025年,新能源产业发电量突破55亿千瓦时,占全州发电量占比达到33%以上。
——持续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到2027年,电网消纳能力提高至750万千瓦以上,有效解决新能源送出难等问题;建成长输燃气管道850公里以上,力争建成热电联产项目2个以上;各大景区、商场、高速收费站路口、高速服务区等位置充电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4400个以上;换电站覆盖6个县(市)以上,覆盖率达到50%。
——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性、可靠性;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2025年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综合机械化采煤,半煤岩、全煤巷道综合机械化掘进率达到85%或以上;到2027年全州生产煤矿实现二级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智能化掘进工作面“零”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
1.稳步推进存量项目并网投产。加大统筹力度,稳步推进在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分年度制定可并网项目清单,明确各项目并网时间计划,按计划推动项目并网。精准梳理已获批项目推进情况,对“已获批逾期未核准(备案)”“已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等项目,及时梳理报省清退,盘活存量资源。到2027年,全州累计并网新能源装机规模达1300万千瓦,年度发电量突破120亿度电。
2.有序推进增量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拟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启动开工,统筹做好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土地流转、送出通道建设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协同有关部门加快核准、环评、水保等开工前置手续办理,推进近年获批拟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到2027年,全州累计新开工项目75个以上,装机规模达850万千瓦。
(二)进一步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
3.有序推动集中式风光开发项目。严把项目准入关口,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鼓励支持利用符合建设条件的茶园谋划实施茶光互补项目。到2027年,全州新增获批集中式风电项目不低于20个,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不低于30个,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
4.有序推进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加快推动已获批分布于瓮安、罗甸5个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建成并网,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持续推动分散式风电项目谋划申报。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加强接入管理、优化项目备案流程。到2027年,全州新开工分散式风电项目不低于30个,并网装机不低于60万千瓦;全州新开工分布式光伏项目不低于40个,并网装机不低于15万千瓦。
5.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持续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科普教育、知识宣讲、技术培训等将地热能开发优势向社会各界基层单位、有潜在需求的机构和公众进行推广;鼓励企业探索地热能资源供暖制冷合作开发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示范性试点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市场开发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6.切实推动能源电力一张网建设。统筹协调做好电力发展规划。明确我州电力主干网架,鼓励电源企业与电力企业建立协同规划机制,实现源、网协同发展。加快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500千伏毛尖变、500千伏磷都变、黔南抽水蓄能电站、坪上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提升电网消纳和调节能力。构建政企协同新模式。聚焦“一张网”建设进一步落实各方职责,各级政府部门在空间规划、项目核准、用地协调、环境评价等方面推动能源企业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能源企业积极争取资金,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落地进度,尽早发挥项目效益。全州新增新能源消纳能力750万千瓦以上。
7.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根据分散式风电发展步伐,加快实施一批农村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到2027年,累计建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建设项目1500个以上,完成投资9亿元以上,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2200千米,配电变压器600台、容量8万千伏安,新建自动化开关150台。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8%,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95%以上。
8.持续扩大新型储能规模。结合新能源发展需求和电网消纳实际,加快推动实施一批储能项目建设,统筹推动全州储能项目开发利用,与周边地区、优强企业对接开展储能开发合作。到2027年,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130万千瓦/260万千瓦时以上,促进电力系统保障供应和调节消纳能力有效提升。
9.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黔南抽水蓄能电站、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加快建设,支持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其余4个(都匀楠木山抽水蓄能电站、瓮安徐家坳抽水蓄能电站、瓮安长岭岗抽水蓄能电站、福泉对门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争取列进全省“十五五”“十六五”建设计划盘子。到2027年,黔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形象建设进度达4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38亿元以上;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进度达3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以上;力争推动长顺黄花寨三口洞抽水蓄能电站成功纳入国家级规划。
(四)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保民生
10.持续拓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结合新能源汽车成倍增长实际,重点在都匀、龙里、荔波、惠水等县(市)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在福泉、瓮安、长顺等县(市)加快电动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切实打造高效完善的充换电网络。到2027年新增充电基础设施1000个,充电功率增加10万千瓦,充电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达4400个,乘用车充电网络进一步完善。
11.逐步推动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针对部分充电桩效益下滑、老化严重的现状,鼓励州内充电桩运营企业将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为科技含量高、充电效能好的最新设备,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运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7年,完成老旧充电设施更新换代100个以上。
12.持续推动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推动已建成未通气管道相关手续办理。推动天然气支线已完成管道物理建设的三都、荔波、长顺开展下游城燃管道建设及接气手续办理工作,力争2026年底前通气。加快谋划项目进展。推动罗甸县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紫云至罗甸输气管道项目”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力争2025年内完成核准,2026年初开工建设。到2026年,全州除罗甸县外全部接通使用管道气。到2027年,罗甸县天然气支线管道物理建成。
(五)持续加快煤炭产业发展
13.优化煤炭产业布局。根据煤炭资源分布实际,2025年10月底完成黔南州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省级评审批复,解决我州煤炭产业发展至今无规划指引的问题,为煤炭产业下步发展提供规划依据。强化煤矿资源保障,2026年年底前完成福泉市鸿达、哈麻冲等6处煤矿周边零星资源整合工作,新增可采资源储量1亿吨。同时有序推进都匀市青山煤矿,福泉市顺意、茶园等煤矿周边零星资源整合工作。通过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布局,2027年初步形成以瓮安县、福泉市、荔波县为主,平塘县、贵定县、都匀市为辅的煤炭产业发展布局。
14.严格矿权准入、退出。原则上不新增矿权,盘活现有存量,确因需要,可按照布局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申请新设矿权。指导业主自愿关闭的煤矿加快手续办理,尽早退出,计划2025年瓮安县泰丰煤矿关闭退出,2026年荔波县新寨煤矿关闭退出。同时引导资源赋存较差或涉法涉诉严重的平塘县桐油林煤矿,都匀市河阳煤矿,荔波县新兴煤矿,龙里县金涌煤矿,贵定县仰崇煤矿通过置换关闭、替换关闭等方式尽早关闭退出,淘汰落后产能。
15.加快煤矿技改建设进度。指导生产煤矿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优化采掘接替等方式扭转采掘失调,提高原煤产量;指导在建、拟建煤矿通过优化初步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加强资金保障等方式尽早建成投产、达产,释放产能。2025年,平塘县福成煤矿,都匀市青山煤矿,福泉市沙坡煤矿建成投产,全州原煤年产量达到300万吨或以上。2026年,福泉市顺意煤矿,荔波县更班煤矿建成投产,全州原煤年产量达到400万吨或以上。2027年,平塘县牛头沟煤矿,福泉市茶园煤矿,瓮安县瓮安煤矿建成投产,全州原煤年产量达到500万吨或以上。
16.提升煤矿单井规模,释放产能。结合煤矿生产建设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周边零散可整合资源,指导资源赋存较好、业主技改扩能意愿强且资金有保障的煤矿通过技改扩能提升煤矿单井规模,释放产能。鼓励福泉市哈麻冲、鸿达煤矿2027年年底前完成60万吨/年技改扩能;贵定县摆哈煤矿、福泉市干塘边、幸福煤矿完成技改60万吨/年开采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同时鼓励福泉市沙坡、顺意等在建煤矿以及下步即将开工建设的福泉市茶园煤矿、平塘县牛头沟等煤矿按照60万吨/年的井型标准进行建设,为下步产能提升夯实基础。
17.提升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装备水平。推广井下视频智能子系统、人员高精度定位、顶板矿压观测、煤矿防灭火等灾害预警技术应用,提升煤矿灾害防治能力。全面落实井下“无视频不作业”,推进斜巷车场、电气设备启停等单个作业场景违法违规行为智能识别分析技术应用。到2025年底,正常生产煤矿全部完成综合机械化采煤改造,半煤岩、全煤巷道掘进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掘进改造,辅助智能化系统全部实现无人值守、远程控制;到2027年,全州生产煤矿实现二级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智能化掘进工作面“零”突破。
18.提升煤炭产品质量。鼓励新建煤矿同步建设配套洗选设施,鼓励已有洗煤厂改造升级,提升煤炭洗选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福泉市干塘边煤矿、平塘县福成煤矿2025年完成配套洗煤厂建设;福泉市顺意、沙坡煤矿、贵定县摆哈煤矿、瓮安县瓮安煤矿2026年完成配套洗煤厂建设;福泉市茶园煤矿、荔波县恒姑煤矿、平塘县牛头沟煤矿2027年完成配套洗煤厂建设。同时以瓮福集团、川恒化工、金正大、芭田生态、天福化工、骐信等龙头骨干企业为代表,逐步形成“煤→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复肥”耦合共生产业链条。
(六)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
19.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等支持资金,推动建成一批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将新能源项目谋划申报前期经费补贴列入州级基建盘子统筹安排。鼓励煤矿通过股权转让、参股经营等方式强化投资保障。
20.强化用地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务、供电等部门要根据职责职能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工作。同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有条件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煤矸石填沟造地工作,化解煤矸石处置难题。
21.支持绿电交易。推动我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探索打造绿电直连试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通过绿电交易平台采取直接交易和认购交易购买绿证,到2027年,参与绿电交易企业数量增加6家以上,绿色电力交易量增加50%以上。
22.强化人才支撑。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发展需要,实施人才招引补短板行动,通过国有企业重点引、重点高校引、急需专业州内调等方式,重点招引燃气工程管理、能源管理,煤矿机电运输、通风、采矿、地质等专业人员,确保产业发展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并在2025年,在州县两级实现相关专业人员全覆盖。持续与高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制定优化人才培养课程开展专业培训。通过联合开设煤炭管理及技术人员能力提升班解决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和学历不够问题,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或总工赴省内省外优秀煤矿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机电运输管理、水害治理等专题学习,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23.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快区域性能源保供枢纽建设,立足全州能源资源优势,招引一批投资额度高、税收贡献大、就业带动强的重点产业项目,通过能源保供助力大企业、大项目降低生产成本。坚持“以市场换产业”的目标,以大资源招大“龙头”、换大产业,强化现代能源产业招引上下游配套产业,积极推动全州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强化产业链条韧性。到2027年,引进重大产业项目10个以上,拉动地方投资50亿元以上。
(七)提升能源安全发展水平
24.持续强化能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压缩合同工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管控不严等问题。督促施工项目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强化油气管道、储能及充换电设施、风光电力设施运行等巡查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25.持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强化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转变企业办矿理念、健全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能力、强化煤矿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持续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加强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按照“三必管”要求,在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一体化推进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综合运用追责问责、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打击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力、重大灾害治不到位仍组织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属地政府政策保障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政府领导包保、统筹组织集中连片矿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监管执法装备、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政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投入奖补等政策保障措施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黔南州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长效工作机制,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集中跟踪对接能源项目推进情况,定期形成项目进展问题交办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任务清单,交办有关单位督办落实。各县(市)对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开展工作。
(二)优化管理流程。各县(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科学谋划与总体布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流程,保持良好营商环境,按照项目规模化、基地化、一体化建设,构建能源产业全面发展格局,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优选前期工作开展扎实的项目进行申报,保障项目转化率,稳步推进我州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进程。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能源管理工作机制,州县两级要按照归口管理的工作原则,实现能源行业管理由发改部门向工信部门的整体划转,做好划转及过渡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承接等工作,坚决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四)加强调度协调。健全完善调度机制,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对本方案及其他能源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工作部署进行统筹协调,对工作安排落实、项目建设等进行月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五)加大督促检查。州级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对各能源项目运营和实施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对各县(市)、各部门、各企业落实本方案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开展评估督导,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按期通报相关情况,重大问题事项及时向州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