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噪声超标,为何最终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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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近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以下简称“番禺分局”)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刚柔并济处理一起典型噪声污染信访案件,以“执法力度”彰显法治刚性,以“服务温度”提升治理效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优化执法方式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01 执法必严 以法治刚性守护环境底线
 
  本案源于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番禺分局第一时间响应群众诉求,开展现场勘查与监测,结果显示,该涉事企业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值达78分贝(A),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65分贝(A)],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该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鉴于该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且违法行为轻微,经番禺分局集体研究,同意依法启动执法“观察期”程序,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如企业在观察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否则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此举既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与群众环境权益,又有力回应“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期待。
 
  02 服务有方 以精准帮扶破解治理难题
 
  在执法“观察期”内,番禺分局主动靠前服务,深入分析研究该企业噪声源特征与厂区布局,针对性提出设备减振降噪改造、优化工艺流程、增设隔声屏障等建议。企业积极实施多项降噪工程,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番禺分局复测,该企业整改后噪声已达标。番禺分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将服务先行、技术指导融入执法,有效引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将法律的刚性约束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合规发展的可持续内生动力。
 
  03 宽严相济 以制度创新践行包容审慎监管
 
  该企业虽存在超标排放的违法事实,但属于首次违法,且在执法“观察期”内主动完成整改,有效解决了噪声污染问题。因此,番禺分局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最终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事后企业赠予的锦旗所书“秉公执法维生态,初心守护碧水天”,正是对番禺分局刚柔并济执法实践的由衷认可,也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下政企良性互动的生动注脚。
 
  04 法理交融 以服务温度激发绿色动能
 
  番禺分局刚柔并济的执法模式,既保障了法律的刚性执行,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也激发了企业自主治污的内生动力,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企业绿色发展、社会公众满意的“三赢”。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原标题:企业噪声超标,为何最终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