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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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结合四川实际,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门(单位)联合编制了《四川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内容,要求到2027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其他指标进一步提升。
 
  以《行动计划》为基础,《实施方案》细化出100余项具体条款责任分工表。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中均明确了对应的牵头部门、职责部门、配合部门,实现了重点任务与落实部门(单位)的精准锚定,形成了协同联动格局。
 
  《实施方案》构建了大气、水、固体废物等各要素协同防控的系统性格局,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从“点状治理”转变为“协同治理”,从“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预防”,进一步提升全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
 
  《实施方案》充分结合四川作为农业大省、经济大省和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等省情及发展实际,部署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溯源、整治和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体现了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担当。
 
  原标题:一图读懂《四川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