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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全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山东省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方案》)。
2025年9月,国家启动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到2027年,重点区域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完成并网期间全负荷脱硝改造。2026年5月,省政府印发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进一步明确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工作。基于此,《实施方案》要求到2027年年底前,全省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完成全负荷脱硝改造;到2028年年底前,全省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完成全负荷脱硝改造。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总体目标明确了重点区域及非重点区域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的改造范围及时间安排。主要任务从有组织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改造、清洁运输改造等方面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标要求。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经济政策、严格监测评估、实施动态管理等。
《实施方案》强调,新建和改扩建燃煤电厂应满足全负荷脱硝要求。鼓励大气污染物排放适度优于超低排放限值。列入关停退出计划的燃煤锅炉、燃煤电厂不再要求实施改造,但应满足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计划关停退出。主要任务包括:
(一)有组织排放改造。推广使用低氮燃烧器、炉膛整体空气分级燃烧、烟气再循环等低氮燃烧技术。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治理工艺,脱硫优先采用石灰/石灰石-石膏脱硫等高效技术;脱硝优先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及其组合技术;除尘优先采用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等高效技术。燃煤电厂自并网(供能)到解列(停止供能)期间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国家对锅炉点火至氮氧化物达标时间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氨逃逸满足国家、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燃煤电厂按照氮氧化物排放不高于30mg/m3实施深度治理。
(二)无组织排放改造。物料输送、物料储存、制备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用密闭、封闭等有效控制措施。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正常运行,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
(三)清洁运输改造。进出企业的物料,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者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重点区域企业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其他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
详情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推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落实《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113号)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全省燃煤锅炉(包括以煤炭、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为燃料的工业锅炉和电站锅炉)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巩固提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24日前反馈至联系邮箱。
附件:1.《山东省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8月12日
引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燃煤锅炉全流程超低排放和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