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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保领域,从头部企业到中小规模供应商,普遍面临着同一个难题——要账难。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2026年上半年,130家上市环境企业应收账款已突破2200亿元,平均每家约17亿元。现实摆在眼前,账面利润看似逐年提升,却难以转换成现金流,导致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加大,甚至走向破产。三角债、连环拖欠屡见不鲜,上游付款滞后,最终“受伤”的还是末端设备供应商。
追根溯源,回款困局与环境治理商业模式密不可分。市政污水、固废处置、生态治理等项目,具有明显的“先干活、后拿钱”属性,回款需要等待业主拨付。一旦上游财政承压,债务层层传导,在历史存量欠款尚未消化时,新增项目持续上马,导致付款节点持续后移,回款周期不断拉长。
“因为环保产业主要是通过向客户提供服务、设备或技术来获取款项,而客户的支付能力和意愿近年来在持续下降。”某头部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的形势下,创新、改变生存策略已成为环保从业者必须要考虑的事情。
一、国家出手,全力推进欠款“解冻”
高额应收账款,持续消耗着行业发展底气。当大额资金被外部占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采购、人员周转的可用资金就会被持续压缩。与此同时,不少企业还需要专门成立应收账款清收专班,应对漫长的回款之路。
为打通堵点、促进高质量增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清欠工作。2025年堪称清缴“大年”,国务院明确在4.4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部分资金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6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付款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与此同时,司法层面也在大力支持企业追回账款。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付款为付款前提的“背靠背”条款无效,防止大企业凭借优势地位欺压中小企业;7月发布的某案中,人民法院明确表示要“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机关、事业单位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督促其诚信履约。”
打破“背靠背”循环、将账款清欠与政绩挂钩……多管齐下,全力推进应收账款问题改善。
来到2026年,从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到国常会密集部署,清⽋已从阶段性活动,升级为常态化、机制化、政绩化的硬性任务,各项化债举措逐步落地见效。
以辽宁大连为例,根据“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关于解决环卫企业拖欠经费、促进城市环境建设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2026年2月,全市7个地区共到位环卫化债资金3.45亿元,有效清偿部分历史欠款,切实缓解了环卫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二、环境企业“花式追债”,成效初显
春节前是一个重要回款节点,环保及工程行业多家企业积极化解应收账款难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月22日,首创环保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管理层始终将应收账款管理作为风险控制和经营安全的重中之重。面对环保行业普遍存在的回款周期挑战,公司正通过积极沟通协商、强化法律手段、利用政策窗口期(如政府化债)等多维度举措,持续加大清收力度,全力改善公司现金流。
2月7日,蒙草生态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近几年受PPP项目政策调整、应收账款回收滞后等行业不利因素影响,业绩有所下滑。公司始终把降低资产负债率作为运营工作的重中之重,2025年末,公司把握住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化债政策窗口期,提前终止部分PPP项目收回货币资金。
创业环保成功追债经历被业界视作标志性案例。天津市水务局在支付2025年度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一次性向创业环保支付了19.89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结清历史存量应收账款。这笔款项并非常规服务费,而是在污水处理费正常拨付之外的额外回款,对有着较大应收账款压力的创业环保而言,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多家上市环境企业特别提到要推进应收账款回收。为进一步激励和支持应收账款清收,碧水源制定专项奖励办法并随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优化,有效推动了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收,提升了归口部门的积极性;侨银股份下半年将持续推进低效高风险业务出清、巩固资金回笼成效,常态化开展应收账款清收盘活工作,稳步推进盈利修复。
三、化债手段持续加码,曙光乍现
在国新办8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明确提出,把不违规新增地方隐性债务作为不可逾越的“铁的纪律”,同时全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稳步有序拆解地方存量隐性债务风险。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等方面,要求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畅通经济循环。其中三点尤其需要注意:
·定期限。在尊重交易习惯的同时,引导本行业领域大型企业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对中小企业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60日内,并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
·强管理。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开展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治;对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重现金。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均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中央企业率先在合同中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带头落实关于电子凭证业务和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管理的各项要求,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的现金支付比例。
结语
从“政策纾困”到“机制重塑”,深层变革正在发生。然而,化债之路依然漫长。真正的破局,既需要监管久久为功,也需要环保企业从商业模式上摆脱路径依赖,向技术溢价、服务溢价要现金流,向精细化运营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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