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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启动《海南省“无废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
《指南》明确,将广泛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深入践行“无废”理念,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无废细胞”,总结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全域“无废岛”建设成效。建设对象包括工厂、园区、小区、乡村、公共机构、医院、酒店/民宿、景区、商超、学校、场馆、工地、码头/港口、汽车4s店、快递网点15类“无废细胞”。
《指南》指出,“无废细胞”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向认定部门申请延续,认定部门应对“无废细胞”提出的延续申请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可再延续3年。在有效期内出现不符合认定标准问题的,由认定部门予以撤销。
每年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其认定的“无废细胞”进行摸底统计,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统计名单报本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汇总统计后,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