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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河北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
文件目标到2027 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 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 2030 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
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2025年底前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排放涉镉等重金属的大气、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对周边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累积性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防腐防渗改造、存储转运密闭化、管道输送可视化等绿色化改造。
解决长期积累的严重污染问题。2027年底前全部完成溯源,203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优化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路线,对于耕地周边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协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完成“十四五”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十五五”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研究制定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指南。加快推进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省级试点,2025年年底前完成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启动实施针对性风险管控、修复,有效遏制污染加重和扩散趋势;2027年底前,风险管控、修复成效显著,实现污染不加重、不扩散的目标。
此外,要实施高风险地块重点管控。建立重点管控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分类清理地块内残留污染物,阻断污染扩散途径,消除对敏感受体的影响,2027年底前清单内地块完成重点管控。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污染源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治方案;年底前完成污染断源和园区风险分类,高风险园区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初步实现不加重不扩散的阶段性目标;2027年底前,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快推进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探索形成一批技术、制度成果。建立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和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