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10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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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下称《方案》),要求力争到2027年将武汉市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中心、氢能枢纽城市,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培育引进国内氢能行业头部企业6家以上、氢能产业规上企业50家以上,推动氢能在交通、工业、能源等多领域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突破2500辆。
 
  《方案》明确,将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重点环节,面向质子交换膜、高压储氢容器、氢气压缩机、燃料电池电堆、制氢控制电源等核心技术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对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对企业牵头承担的氢能领域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规定给予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
 
  同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技术应用,对氢能领域新获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按照规定给予1000万元支持。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政策,制定配套措施支持中试平台建设升级。
 
  在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编制加氢站建设规划,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支持三环线、四环线加氢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加氢环线。鼓励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设施,建设“油气氢电”综合能源补给站,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按规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50%、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贴。降低加氢站运营成本,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根据年度加氢消纳量,按照20元/千克的标准给予每年度最高300万元的运营补贴。
 
  《方案》还要求,探索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推动氢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示范应用。鼓励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医疗机构等区域开展分布式氢能发电、氢能备用电源、光氢储微网供能、虚拟电厂、应急电源、备灾电源等应用。
 
  《方案》自2025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